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政)7月11日,笔者了解到,近期襄阳市发生多起未成年人“奔跑式”横穿过马路被撞倒的交通事故,场面十分惊险。
7月2日14时许,一小学生骑自行车闯红灯,在通过南漳县城关镇丹阳大道与珠路路口斑马线时,被孔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倒在地。事故造成未满12周岁的学生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两车受损。
交警判定,该小学生存在闯红灯,且骑行自行车上路未达到法定年龄,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孔某行经斑马线未停车礼让,未确保安全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7月3日8时许,一小学生从樊城区清河路公交站下车,飞奔横穿非机动车道时,将来不及反应的曹某驾驶电动车及另一电动车撞倒。事故致曹某右肩胛骨骨折,在医院治疗费达2万余元。
交警判定,该小学生飞奔横穿非机动车道,造成曹某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
6月23日9时许,6岁悦悦在樊城区新华路紫薇巷玩耍时,突然猛跑通过马路,与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相撞。事故致悦悦及电动车驾驶员李某多处软组织挫伤。
交警判定,悦悦的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因未成年人行为不定,在突然横穿马路的情况下,会导致车辆驾驶员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刹车而酿成悲剧。儿童天性好动,判断能力较弱,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外出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以防发生意外。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在确认没有车辆通行时才可通过马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经过路口、叉口、斑马线、公交车旁时,要时刻谨慎减速行驶,停车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