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尹鹏飛 乔夕亮 罗冰洁)一男子利用自己在东津某小区从事过装修工作,对环境熟悉之便,趁大雨天气连续两天在小区地下车库实施盗窃。7月15日,男子再次作案时被警方和小区保安联手抓获。
嫌疑人被抓获。 通讯员 供图
7月8日下午,东津公安分局六两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女士报案称,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电动车被盗。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张女士丢失的电动车因长期未使用电瓶已损坏拆掉,6月底出门时还在地下车库见到。
民警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车辆颜色及放置位置等信息,调取车库监控视频,经仔细比对和筛选,发现7月3日16时许,一戴头盔、身穿蓝色雨衣、戴口罩的男子趁着大雨天小区人员流动少,潜入地下车库将张女士的电动车推出后转移至隔壁小区藏匿。由于男子伪装严密,民警在小区内走访时未能得到有效信息。
民警继续追踪,发现4日下午一男子穿着白色短袖,带着口罩,与前一天盗窃电动车的男子身形相似,且用同样方式盗走电动车藏匿在同一地方,分析两次盗窃极大可能是同一男子所为。通过调取临街安防监控,民警发现男子将电动车藏匿后,驾驶自己的电动车离开东津辖区,判断男子会再次返回小区对盗窃电动车进行处置,便将其作案时的照片交予小区保安,嘱咐他们一旦发现体貌特征相似人员立即报告公安机关。7月15日下午,小区保安发现一戴口罩穿白色短袖的男子正推着失窃的电动车从小区门口经过,发型和衣着与民警提供的照片一模一样,立即上前控制住男子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男子汪某现居住于高新区团山镇,曾在该小区从事过装修工作,期间不经意看到小区地下车库内停放着大量电动车长期未使用,且部分未上锁,便心生贪念,趁着大雨的掩护,连续两日潜入小区地下车库盗窃电动车两辆。汪某作案后自以为计划周密,无人知晓,便安心等待时机将电动车变卖。殊知,他的行为早已在警方的掌握之中。
汪某到案后,对自己两次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汪某因涉嫌盗窃违法行为被东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