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任军洋、何苗)“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种罂粟了!”近日,在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所在社区,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联合南漳县检察院以“听证+普法”的形式召开了一场特别听证会。
今年2月,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通过无人机发现了种在楼顶的48株罂粟。经查,家住九集镇某村村名王某某一直身患咳疾,听说用罂粟壳熬汤可以治疗咳疾,先是在自己田地里种植2株罂粟,被民警发现并铲除。民警对其进行了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两个月后,王某抱着侥幸心理,又将种植地点转移到自建房顶天台,4月3日,九集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工作时再次发现王某种植的罂粟并铲除,经清点,王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为46株,被九集派出所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院起诉。
在办理改起案件时,南漳县检察院考虑到王某某年事已高,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种植罂粟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事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建议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为让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懂法知法的重要性,增强群众法治观念,7月22日,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联合南漳县检察院将此次公开听证会安排在王某所居住的社区广场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30多名村名共同参加,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后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经过讨论,检察官公开向王某某宣告不起诉决定。
“我今天深刻认识到种植罂粟是违法的,太丢人了,我以后再也不搞这样的事儿了!”王某当着众多村民的面说。
公开宣告不起诉后,检察官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某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有效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