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 邹红)“我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骑摩托应该不会有人查。”7月29日,小伙田某因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紫贞平台查获。面对即将到来的刑事处罚,小伙田某悔不当初。
当天晚上,紫贞警务平台在辖区长虹路开展酒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晚上10点左右,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在民警视线,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田某摘下头盔与民警交流时,酒气扑面而来。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听闻自己涉嫌醉驾,田某十分激动,懊悔异常。
田某表示,自己晚上和朋友聚餐,酒足饭饱后,田某自觉状态良好,想到距家里比较近,自己又是骑的摩托车,应该不会被交警查处。田某便自行开车上路,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目前,嫌疑人田某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属于驾驶机动车,将和驾驶汽车处以同类型处罚,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