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彦毓)8月1日,笔者在襄阳市审计局获悉,该局近期修订出台了《襄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细则》明确,要始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做好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等的衔接;既要整合审计资源,又要合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发挥监督合力。
《细则》强调,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研究和谋划。要按照“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思路,重点围绕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政策,本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级审计机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事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地方工作发展规划和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等开展审计项目立项调研,充分评估审计对象、审计频率、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成效、审计资源等。
《细则》强调,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沟通衔接。要创新组织方式,积极应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促进各类审计项目的有机融合与成果共享;要加大市县审计项目计划的整合力度,在时间安排、实施地域和审计内容上进行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要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及时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向上级审计机关备案。
《细则》要求,要严格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和调整。计划一旦下达,各业务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严禁擅自调整;确需调整时,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审批流程;对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擅自调整审计项目计划等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要密切跟踪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综合分析,注重总结经验,定期分析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成果,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