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晶晶 通讯员贾榜友 唐绍禹)8月1日,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毛伟介绍,随着犯罪结构变化,加强轻微刑事犯罪的社会治理,有效预防、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政法机关需要解决的课题。
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将轻罪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今年3月,经区委政法委全会研究,区委平安樊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轻罪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随后,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深化轻罪治理工作二十条举措》,为轻罪治理明确路径,提供保障。随着相关文件的出台,轻罪治理工作逐步呈现出体系化的基础格局,为在全区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加强制度保障的同时,区检察院不断深化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探索将社会公益服务节点从审查起诉阶段延伸至侦查、审判阶段,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办理程序、开展多方监督,努力形成工作闭环,完善服务结果运用,推动社会公益服务由点向面延伸。截至目前,700名嫌疑人自愿参与,公益服务时长超3万小时,节约社会治理成本60余万元。
此外,区检察院还全力推行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全市率先与市公证处签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合作协议,规范赔偿保证金提存流程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由市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对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但已经提存赔偿保证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区检察院不断创新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逐步形成多元善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