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宋康 何苗)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职务侵占等涉企突出违法犯罪,有力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11日,南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并联合南漳县检察院将涉案资金悉数追回。
返还涉案资金。通讯员 供图
近日,南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企业报案称,企业一名项目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公司资金143.97万元。接警后,南漳警方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快速侦破机制,全力侦破案件。
经初步了解,该企业项目经理李某通过与销售公司以假拟采购合同,虚报采购价格的方式,将采购资金打入销售公司银行账户后,再通过私下转账等方式将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通过个人账户再分批汇入李某账户内,以此实现侵吞企业资金的目的。
在侦查过程中,民警仔细分析梳理该企业的批量账目信息,询问相关人证,对李某的资金流向进行进一步研判,对其活动轨迹和社交关系进行深入挖掘,发现李某将大量公司钱款用于个人花销。警方立即固定相关证据,于8月11日成功将李某及销售公司的马某、张某抓获。
企案研讨会。通讯员 供图
3人到案后,对涉案经过闭口不谈。办案民警抓住三人心理活动,对其展开审讯突破,3人最终如实供述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资金的犯罪事实。后南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南漳县检察院通过对该案件三名嫌疑人释理说法,三名嫌疑人将侵占资金悉数退回。目前,三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8月12日,南漳县公安局联合南漳县检察院到该企业将追回的143.97万元涉案资金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