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谭卓、王晨曦 )8月16日笔者获悉,为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三个小专项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召开了"枣阳市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
会上,各单位围绕未成年人吸烟的现状,就如何妥善解决校园周边商店销售香烟,如何有效预防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情况进行了探讨,确保学校周边预防保护到位,香烟销售市场监管检查到位,禁烟宣传教育到位。各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健全联合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打造清朗的"无烟环境"。
"你们有烟草经营许可证吗?有向未成年人卖烟和烟卡吗?有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等相关标识吗?"
相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四所中小学校周边十余家商户进行专项检查。枣阳市检察院派人员现场进行监督。对于违规经营场所给予警告并现场责令整改,及时消除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违法违规经营隐患。
"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对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关键时期的未成年人,吸烟会对其身心健康和学习成长造成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检察官张红霞现场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提醒商家依法依规经营,对难以辨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我们家里也有小孩,孩子是一家人的希望,我们一定依法依规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专项检查中,商家纷纷承诺。
下一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校园周边香烟零售经营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注重源头治理,以实际行动扎牢"禁烟"保护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零触烟"的社会环境。
检察官小提示:
未成年人:
应自觉抵制诱惑,主动远离烟草侵害,做到不吸食、不分享、不购买(含电子烟)。
学校和家长:
应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有接触烟的动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生活习惯变化,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社会公众:
发现校园周边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的线索,可以拨打1230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