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俊 谢博闻)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可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再次酒驾。8月21日下午,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江某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江某二次酒驾被查。通讯员供图
8月20日下午14时许,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武安镇执行查酒驾任务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骑摩托车从远处驶来,该男子发现民警后企图调头离开被民警拦截下来。
“师傅,请立即停车熄火配合我们检查!”
被拦截的江某只好下车,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江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民警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2023年1月9日,江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无证、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给予罚款、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话虽老套,道理永不过时,安全面前,绝无侥幸,前车之鉴,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