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兵 王泽宇)“真的太感谢了,要是没有你们,我们的工资,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现在终于可以安心了!”农民工程某激动地说。
9月5日,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法院、工会的紧密联动下,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8名老年农民工解决了困扰许久的讨薪难题,并现场为其发放工资。
2023年7月,周某通过管某联系到程某、夏某等8名老年务工者,请他们为其承接的位于某村共享食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房屋项目做泥工工作,并口头约定了工费每个工天180元-300元不等。工程完工后,周某以工程亏损为由拖欠程某、夏某等8人的劳务报酬共计5万余元。程某、夏某等8名老年务工者多次向周某催要欠款未果,虽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2024年7月,程某等8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樊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组成办案组梳理案件经过、询问案件当事人。办案组发现,虽然双方当事人的劳务关系系口头约定,缺乏书面证据,但是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的管某保存有工地泥工的工时记录。通过询问农民工、工地负责人管某以及调取工时记录等证据材料,检察机关查明了工时单价和总用工时长并及时固定了证据。为尽快解决老年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农民工代表、包工头周某、工地负责人管某、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总工会等有关人员、单位召开听证会。会上,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周某承认了欠薪事实,当场承诺会尽快支付劳务报酬。但双方未能就具体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8月18日,樊城区检察院向樊城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程某等8人合法权益,程某等8人提出的有关给付劳务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樊城区检察院积极与樊城区法院进行沟通,为减轻8名老年当事人的诉累,尽快兑现权益,由樊城区法院将该案委派至“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对接工作室。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再无异议,周某表达了还款意愿。2024年9月5日,在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总工会共同推动下,周某将所欠的工费一次性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