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彭月娇 通讯员 董凤婷 王维妙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用心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用情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添人民福祉的重要使命,是南漳县检察院“检护民生”行动初心的具象化呈现。
在办案中解民忧
“谢谢你们帮我减少损失。”日前,南漳县83岁的谢某某向检察官表达谢意。原来,谢某某此前听信同村孙某某更换残疾证可以提高补助的说辞,便将自己的社保卡和身份证交给孙某某,并告知支付密码,结果被骗。被骗的还有该村村民卢某某。两人不仅没有拿到任何补贴,反而因为办证被索要上千元手续费,卡中余款也被取走,损失共计1.7万余元。
检察机关受案后,帮助追回部分赃款,并以盗窃罪成功起诉孙某某。同时,检察机关以该案件为例,在社区和养老院组织多场普法活动,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近年来,南漳县检察机关聚焦就业、养老等民生热点,借助法治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切实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帮助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7件,在办案中追赃挽损426.2万元。
在守护中暖民心
“这段时间巡山护林、救治动物的体验令我感触很深,我以后再也不会围设电网了。”日前,邓某某为保护耕种的庄稼,禁猎期间在自家后山的禁猎区私自安装电网,造成6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死亡。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该院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时,考虑到嫌疑人经济和身体状况,与林业部门磋商提出“金钱+劳务”的替代修复方案,促成邓某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元,完成野生动植物生态养护工作的赔偿协议。
同时,该院逐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南漳县林业局在南漳七里山森林公园建立“七里山珍稀植物生态修复基地”、在襄阳野生动物世界建立“珍稀动物生态修复基地”,扎实开展“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生态修复。
今年以来,南漳县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12件,复垦复绿林地耕地228.97亩,适用社会公益服务49人,累计开展社会公益服务1360小时。
在监督中惠民生
“农贸市场、超市里的‘生鲜灯’不见了,我们买肉更放心。”9月10日,在超市买菜的张大爷开心地说道。
过去,一些商家把“生鲜灯”当成“美颜工具”,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漳县检察院先后走访全县各乡镇辖区内15家超市、作坊的生产经营场所,发现不符合“生鲜灯”灯光显色标准,便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查处生鲜食品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对全县89家市场主体开展违规“生鲜灯”专项排查治理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拆除不合规“生鲜灯”,对拒不配合开展整改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实现县域范围内“生鲜灯”动态清零。
截至目前,该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健全协调长效机制5份,切实推动各领域社会治理难题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