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襄阳频道 > 襄阳滚动播报

小学生危险骑车上学遭遇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16:3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政 张毅恒)9月11日12时许,10岁小学生琴琴(化名)放学骑自行车沿樊城云集路回家。途中,她将书袋挂在自行车车把上,右手拿着冰棍,乘骑行间隙,她往嘴里喂食冰棍。当右拐至春园路机非混行道路时,车把上的书袋发生了偏移,自行车出现了重心改变、车把不稳、车体大幅度晃动的危险情形。

她的危险举动也引起了路过白色小车驾驶员注意。该车驾驶员虽然做出了减速、避让、慢行处置,但仍无法避免地与琴琴骑行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撞,琴琴倒地受伤。经送医检查后,琴琴多处皮肤擦伤,所幸无大碍。

随后,受理这起事故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联系上琴琴监护人,对其未尽监护责任,未及时制止孩子骑行上路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交警要求琴琴监护人承担赔偿白色小车及自身伤害的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骑行法定年龄作了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骑行上路的年龄作出限制,主要由于未成年人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加之,琴琴车把上承载着影响骑行的书袋,路上右手有脱把、往嘴里喂吃食物的危险举动。这些不安全的骑行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醒,会骑车不代表能骑车,请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切勿将车辆交给未及法定年龄的子女骑行。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雷杉】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