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潘亚男 邓文雪)“感谢检察机关重视企业控告申诉权利,目前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中,业绩蒸蒸日上,我们计划扩大经营……”近日,某企业负责人冯某(化姓)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和公益律师表达了感谢。他是襄城区检察院引入律师(公益)代理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机制的受益人之一。
冯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王某(化姓)提供了贷款担保,后成为被执行人,公司发展也受到影响,于是来到襄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诉求。
该院邀请公益律师一同接访企业负责人,认真听取其陈述,认为该案存在虚假诉讼可能,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指派公益律师参与此案件。公益律师积极参与证据收集,配合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询问银行经办人员、涉案当事人等,并将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提供给检察机关。
经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冯某签字的笔迹进行鉴定,确认涉案委托书上“冯某”签名并非冯某本人所签,而王某申请贷款时提供的所谓委托书和公证书都是伪造的。
鉴于此,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经审理后认为,该案抵押担保存在虚假行为,存在骗取贷款的可能,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至此,冯某终于不再“背负”莫名的债务,其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近年来,襄城区检察院积极引入律师(公益)代理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机制,发挥公益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有效保障涉经营主体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共性治理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源头防范类似案件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