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刘诗雨 曹镁曦)“我是‘慕名’来找你们的,这件事得你们来给我办!”11月6日一大早,家住邻镇75岁的李大伯,行色匆匆地来到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求助。之所以“慕名”而来,是他听闻邻居说寺坪的民警能为老百姓办实事。
民警在给李大伯解惑。通讯员 供图
当老人走进派出所时,他脸上写满了焦虑与期待。“您莫急,慢慢讲。”民警立即上前耐心询问,并认真倾听老人的诉说。
原来,李大伯多年前与同事不和,因此遭到了对方的恶意诽谤。这些不实言论损害了老人的名誉,让他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多年,但他始终无法释怀,并渴望能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地方,以倾诉自己的遭遇,寻求帮助。
在交谈的过程中,老人将手中的纸质材料一一展示给民警。在这些材料里,有他当年的工作记录以及为澄清事实所写的书面材料。了解了老人的遭遇后,民警耐心地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诽谤属于自诉范畴,需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为人才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民警详细地为李大伯讲解了起诉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他能够顺利地迈出维权的第一步,并向老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帮助的途径。民警的耐心解答,让老人感受到了温暖和关怀,李大伯感慨地说:“虽然诽谤的事不属于你们管,但你们负责任的态度,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在这里,我找到了可以信赖的人,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我们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李大伯能‘慕名’而来寻求帮助,我们感到无比欣慰!”寺坪派出所教导员姜吉瑞深有感触地说:“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纾解民困大事小情,竭力提升服务质效,用‘公安温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