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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4日14:50 来源: 襄阳晚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刘波】12月3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由去年的6500元上调至6948元。

据介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共分三档。襄阳位于第二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97元。

用人单位应在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由省级部门组织协调,统一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社保费征收系统配置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对已申报2024年度社保全年缴费工资的单位数据统一更新,重新保底封顶。

灵活就业人员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月至11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重新申报2024年7月至11月的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月至11月职工社会保险费且缴费基数超出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的,应重新确定缴费基数;具体由省税务部门统一在社保费征收系统重新保底封顶处理并生成补收金额。按本条规定重新申报或确定基数标准补差不计征滞纳金。

2024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于2024年底前补缴。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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