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 何贝贝)1月21日20时40分许,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紫贞警务平台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紧闭车门。当民警打开车门接受检查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且车内还载有他的妻子和孩子。
考虑到情况特殊,为了不让孩子看到自己父亲被查的画面,民警将该车驾驶到路边,并安排警力陪同和安抚孩子的情绪。在事情安排妥当后,中队长吴翔将该车驾驶人董某引导至远离孩子视线的位置进行检查。董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董某出示证件时,董某承认自己并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车辆未悬挂号牌。
在询问中得知,董某和家人在外面聚餐,席间喝了一杯白酒,觉得一脚油门就到家了,开车完全没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不到200米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吴翔对董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侥幸,遵规守法出行才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不要等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董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这三种严重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无证、饮酒驾车,是万万不可取的。请时刻谨记,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请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