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宋辉、甘露)2月13日,笔者从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了解到,樊城区政府已采纳审计建议,正式印发《樊城区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流程化表述,涵盖项目入库、预算评审、招标投标、竣工结(决)算等五个章节,共计41条内容,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在强化项目投资绩效方面,《操作规程》明确公共工程投资立项实行“三库”管理,通过财力论证后方可开展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及预算金额,确保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概算控制预算,对突破初步设计和概算的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评审。
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操作规程》要求项目单位按照核准意见开展招标活动,如需改变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采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项目变更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竣工验收应重点审查项目的审批执行、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目标完成等情况,项目单位及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竣工结(决)算,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
在严格项目权责划分上,《操作规程》强调各职能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下一步,樊城区审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操作规程》宣讲培训,确保项目单位深入理解并有效执行,以充分发挥《操作规程》在指导项目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