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刘诗雨)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3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平安办,组织辖区11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开展了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通讯员供图
活动现场,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等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教育引导他们不要背负精神枷锁,不要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要遵守法纪、严守底线,放下包袱,树立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随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警示教育,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以及案例中的违法犯罪事实、法律后果以及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教育他们要严格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同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不要心存侥幸,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珍惜矫正机会,依法依规接受监管,平稳度过社区矫正期。
在互动答疑环节,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难题,从政策解读、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角度给予了全方位的帮助。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工作人员还详细介绍了就业扶持政策,并现场协调相关资源,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此次“警司”联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规范后期监督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派出所和司法所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从而有效地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