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周佳欣)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山林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大量野生动物在此繁衍生息。4月2日,保康县店垭派出所民警携手热心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并将其放生。
民警将鹰隼带至森林放生。通讯员 供图
民警将鹰隼带至森林放生。通讯员 供图
4月2日12时30分许,保康县公安局店垭派出所接到店垭镇黄坪村热心群众周先生报警称,有一只像鹰的大鸟在飞行时,误撞在路边一家餐馆的玻璃上,好像被撞晕了,请求民警协助救治。
接警后,民警立即将疑似鹰的飞禽带回派出所并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林业部门专业人员辨认,该只野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随后,民警请来当地兽医对鹰隼进行仔细检查,鹰隼体长20余厘米,躯体无外伤,符合放生条件。
为确保鹰隼能够安全回归自然,当日下午,经民警投食喂养后,将其带至该镇林区深处进行了放生。
“善待野生动物、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救助、投喂、放生,要第一时间向森林警察大队或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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