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萍 谢博闻)4月23日,南漳县拘留所内,一场持续8日的司法拘留矛盾化解行动画上圆满句号。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拘留的姚某,经管教民警多日教育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支付3万元欠款并签订分期还款承诺后,获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案成为司法机关创新运用“惩戒+教育+调解”机制破解执行难的典型案例。
案件源于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35岁的姚某因未履行法院判决的7.2万余元赔偿义务,于4月15日被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15日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入所后,管教民警启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成本账、道德账、家庭账、权利义务账”四账教育,促使姚某深刻认识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当天,在拘留所内设的“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姚某与申请执行人尤某学达成协议:当场支付3万元,余款4.2万余元分期至2027年还清,若违约将恢复强制执行。
“我们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既要维护司法权威,也要给失信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办案人员介绍,鉴于姚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履行部分义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执行和解条款及《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于4月23日提前解除拘留措施,8日拘留期既形成法律震慑,又为双方搭建了协商平台。
该案的成功化解凸显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司法机关通过拘留期间的矛盾调处关口前移,将可能升级的拒执犯罪消弭于萌芽,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通过分期履行机制为被执行人保留信用修复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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