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付军 彭大林)“原来起侮辱性外号也可能构成欺凌!”5月16日,在襄阳市诸葛亮中学的法治教育课上,七年级学生马昕宇和同学们热烈讨论着新学到的法律知识。当日,该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炜正式受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为校园法治教育注入专业力量。
法治教育课现场。通讯员 供图
法治教育课现场。通讯员 供图
聘任仪式上,校长徐文发向石炜颁发聘书,并感谢检察机关对校园法治建设的支持。石炜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科普等形式,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仪式结束后,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梦柯以“向校园欺凌说‘NO’”为主题,为七年级学生讲授法治第一课。她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四种类型——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并剖析其法律后果。“即使是言语嘲讽或社交孤立,也可能构成违法。”李梦柯强调。课堂上,学生们通过“欺凌行为辨别”互动环节,学会了如何识别欺凌、保留证据并及时寻求帮助。
此次聘任是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诸葛亮中学将与樊城区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法律咨询等形式,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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