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陈雪瑶 石云】“以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到不动产窗口开‘无房证明’,现在只需签个名就行,真方便!”日前,在谷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张先生兴奋地说。
5月2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目前已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提供住房产权查询材料的要求,实现手续再简化、材料再“瘦身”。
此前,职工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时,需要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大厅自助终端机上收集住房产权查询材料,繁琐耗时。新政策出台后,缴存人在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再提供住房产权查询材料,而是经授权后,改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系统核查房产信息,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介绍,该政策自执行以来,全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量已有1623笔,办理量环比增长了18%,累计提取金额1867.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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