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尹赢坤 方芳 杨罡尧)7月1日,从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获悉,该局正式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明确21项具体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据介绍,正负面清单制定前历经多轮基层调研论证,确保内容贴合执法实际。其中,正面清单包含10项规范,要求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证件、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保持良好工作作风等;负面清单则列出11项禁令,明确禁止越权执法、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或礼品、为违法相对人充当保护伞等行为,为执法活动划定红线。
为保障制度落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同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将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此外,该局计划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解读,扩大社会知晓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负面清单制度旨在构建“清单式”执法规范体系,通过明晰行为边界,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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