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志坚、梁政)众所周知,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驾驶人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近日,一名大货车驾驶员在驾驶证被记32分的情况下,仍然擅闯城市快速路,并伴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车辆和驾驶证均被扣留,“饭碗”被端。
8月10日早上7点53分,一辆黄牌大货车遮挡前号牌,从鱼梁洲隧道东津入口强行驶入,并在隧道内越白实线。
在行驶至鱼梁洲隧道樊城出口时,被现场值守民警发现并拦截,但大货车并未停车,而是继续驶向襄江大道高架。
随后,又从大庆路匝道入口直接逆行下高架,往长征路方向行驶。9点34分,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收到支队指挥中心对该车轨迹查处指令后,将正在长征路卸货的驾驶员张某连同蒙牌闯禁令逆行货车查获。
目前,警方已将违法车辆和张某驾驶证依法扣留。驾驶员张某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罚款200元记9分;驾驶证在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记6分;在城市快速路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12分;在城市快速路闯禁令,罚款100元记1分;在城市快速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1分。以上合计驾驶证扣29分、罚款1000元。
而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驾驶证此前已经累计扣分32分,加上本次违法的29分,累计记分已高达61分。
驾驶员张某交代,还是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作祟,明知驾驶证已被暂扣,仍然顶着风险继续开车。之前贷款买这台大货车就是为了挣钱,结果因为自己接连不断违法,不仅开不了车,工作也泡了汤,真是得不偿失。这次一定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今后不再违法上路开车。
交警提醒,襄江大道属于城市快速路,禁止黄牌大货车通行,请广大驾驶员特别是货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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