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谌敏慧】近日,在枣阳市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与强力推动下,一笔33万余元的被骗资金被顺利返还给某保险公司枣阳支公司,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这是枣阳市检察院在“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服务支点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的又一典型成果。
时间回到2022年3月,李某、张某利用枣阳市某养殖公司名义,在某保险公司枣阳支公司投保育肥猪养殖保险后,动起了骗取保险金的歪心思。他们通过对死亡生猪重复拍照、重复报案等手段伪造理赔资料,两年间疯狂骗取该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33万余元。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人很快落网,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这笔钱被扣押机关暂扣于专门账户。今年1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对二人判处相应刑罚,同时明确判决,二人退缴的33万余元须返还给被害保险公司。
然而,判决生效后,资金返还却陷入僵局,这笔钱一直“沉睡”在扣押账户中,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兑现。
今年7月,枣阳市检察院在深入推进“涉市场主体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中,检察官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敏锐捕捉到这一情况。随即,检察院迅速组建专项办案组,将此案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展开全方位监督。线上,利用大数据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仔细筛查案件财产刑执行线索,认真比对刑事判决书与涉案财物处置文书,很快锁定“被骗理赔金返还未落实”这一关键问题;线下,积极调取侦查卷宗、扣押决定书等材料,主动走访被害保险公司了解资金退还进度,并与侦查部门办案人员深入沟通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经调查确认,涉案款虽已依法扣押,但返还程序一直未启动。
“涉市场主体案件的财产刑执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钱袋子’和经营信心,法院判决确定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兑现。”办案检察官表示。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的规定,7月21日,检察机关果断启动监督程序,向扣押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明确指出涉案赃款返还的法律依据和时间要求,督促其依法履职。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监督意见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涉案款返还工作。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督促下,8月1日,33万余元涉案款全额返还至保险公司账户。当这笔期盼已久的资金到账时,保险公司代表激动不已:“这笔钱能顺利到账,多亏了检察院依法监督、全力推动!”8月4日,他们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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