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陈文鑫)“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手机,感谢警察帮我挽回了损失!”9月3日12时许,在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失主李女士接过民警为其追回的iphone手机,连声向民警致谢。
“警察同志我们来报个警,我妻子的一部手机被这位热心的张大叔捡到了,但有个男的冒充失主拿走了手机。手机里存有重要信息,请帮我们寻找一下。”9月3日10时40分许,家住保康县黄堡镇的王先生夫妇和捡拾者张大叔一起来到黄堡派出所求助。
民警了解得知,当日9时许,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在黄堡镇一家超市买菜时,因一时疏忽大意,竟将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iPhone13手机遗落在菜架上。李女士离开超市不久,张大叔经过菜架时发现手机,他便举起手机在超市大喊是谁丢了手机,这时一名中年男子冒充失主,从张大叔手里拿走了手机。
为尽快追回手机,民警拨打了李女士的手机号,但已关机。“冒充失主,还关机。很显然,是想占为己有!”民警立即启动“小案快办”机制。视频侦查组民警迅速调取超市及周边监控视频,逐帧查看手机遗失时间段内的画面;实地走访组民警同步对周边商铺及群众展开走访排查。
半小时后,民警通过视频筛查和信息综合研判,最终锁定冒充失主的中年嫌疑男子壬某的身份信息。“手机屏幕上有李女士的照片,我们是一个村的,我是准备下午送还给她的,真不是想占为己有的。”
“你不想占为己有,为什么要冒充失主拿走手机?你不想占为己有,为什么要关机?你不想占为己有,为什么从派出所门前经过几趟,不把手机交给警察?你不想占为己有,为什么要把手机藏在卧室被子里?你的行为涉嫌侵占,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经民警灵魂拷问和法治宣传教育,壬某交出手机。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民警在壬某家追回手机。通讯员 供图
民警提示: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涉嫌侵占罪,将受到法律严惩。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