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政 张毅恒)“不按信号灯通行”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包含闯红灯,还包含“绿灯不走”。11月7日、10日,襄阳交警在3天内分别收到2起热心网友关于“绿灯不走”举报,“直行绿灯时他不走,黄闪灯亮起后,他一脚油门跑了,后面的车子都走不了。”
通过群众提供举报视频,结合事发地路口监控设备,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警三大队发现这两起举报有共同的特点。首先,早晚出行高峰,路口车流量大。两起发生的时间分别是8时许、19时许,正处市民上班、返家出行高峰。错一组信号灯,再次等候时长约1分钟40秒。其次,被举报车辆存在遇绿灯不走,时长均超20秒。两辆被举报车辆在路口停止线处等待,后方排队等候车辆待绿灯快结束、黄闪灯亮起时,驾驶员才起步通行,导致后方车辆遇红灯无法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交警判定,闯红灯和遇绿灯不走均属于“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前者很危险、易发生交通事故,后者则容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追尾事故。对于并非机动车故障或操作不熟导致的“绿灯不走”情形,襄阳交警对两起违法行为驾驶员分别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切勿存在沉浸式听音乐、聊天、看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有序通行信号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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