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张崔瑞)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当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迅速响应,依法高效处置一起发生在公共区域、因犬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的动物伤人案件。该案成为新法在当地生效后查处的首例涉犬执法案例,展现了保康警方严格规范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效能。

犬只在扑咬行人。通讯员供图
“此次快速处置,确保了新法在施行首日精准落地,也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此举彰显了公安机关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与能力。”办案民警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或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警方拟依法对犬主人给予罚款处罚,同时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进行调解。
据悉,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社区、城管等部门,深入开展规范养犬宣传与整治行动。通过张贴海报、现场宣讲、入户答疑等多种方式,普及新法规定与文明养犬知识,并持续加强对公园、市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执法力度,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守护好群众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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