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勇志 杨超 喻康)2026年5月26日下午,襄阳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联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整治协调会。会上,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通报了辖区内一家燃气经营企业存在储气罐未安装固定式燃气报警装置的安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涉嫌的违法行为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案情研判,并就案件移交环节的技术问题进行了沟通。
在燃气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谨性方面,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向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开展燃气领域日常监管时,发现安全重大隐患需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整改通知书是关键证据,是案件移交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二是案件移交函要写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的法律规定和处罚依据,便于对企业涉嫌的违法行为定性;三是提供中央、省、市级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通知及隐患清单。这是案件查处环节需要的佐证材料。
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的分管领导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一是建立健全高新区城镇燃气案件移交会商机制,制定了先会商再移交的工作模式,为案件移交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启动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推行监管与执法双向发力,有效整治高新区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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