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克兵 散君晖)9月18日,襄阳东津一男子怕麻烦费事,使用伪造的医学证明给儿子迁户口。户籍民警经过仔细甄别、核实,揭穿事实,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9时许,东津镇上洲村的刘某到东津新区公安分局东津派出所户籍大厅给儿子迁户口。刘某的儿子今年16岁,按照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迁移户口,都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他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给了户籍民警。从外表来看,这份所谓的“医学证明”并没有什么破绽,但是当民警拿着出生医学证明检测板对其进行检测时,没有显示出防伪标识。为进一步确认真伪,民警又给出具该证明的医院打电话进行核实,得到的信息是该院没有刘某儿子的档案。据此断定,刘某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假证。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做了汇报,并将刘某留置询问。
据刘某交待,儿子出生后在登记父母身份信息时,将他的身份证号登错,考虑到将来也没有什么用,就没有去更正。如今,儿子要迁户口,担心核对信息时不能通过,又不想麻烦费事,就花了500元钱托人买了张假证,自以为手段高明,未曾想被公安机关轻易识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使用伪造证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由于刘某的情节较轻,民警决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