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克兵 赵琼)12月11日,襄阳东津公安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时,查获一名中年男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民警考虑其家庭情况,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当日10时许,襄州峪山镇居民刘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到华侨城工地去上班,经过内环东南线交叉口时,遇到东津交管盘查,其因无证无牌被查获,将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在询问中,民警得知其家庭条件比较差,全家5口人靠他一人打工挣钱养活,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平时他都是搭乘工友的车上班,今天也是因为家中临时有事怕上班晚了,才向邻居借了这辆无牌的摩托车。
考虑到刘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又是初犯,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元的最轻处罚。同时,对其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刘某也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并保证,今后不会再犯下这样的错误。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