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克兵、樊翔)12月16日,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人雷某驾驶货车行至东津新区时,因疲劳犯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后轮爆胎,路旁设施被毁。民警调查时,还发现雷某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令通行等违法行为,其不仅要赔偿被毁财物,还将面临两项处罚。
当日凌晨2时左右,雷某驾驶一辆满载80余吨石料的重型自卸货车,从谷城县出发前往东津新区一在建工地。5时30分许,车辆行至东津新区会展北路内环东路下穿东侧时,因长时间驾驶,雷某不由自主地打起了瞌睡,就是这一瞬的迷糊,车辆突然向右偏离,驶上了道路右侧的站台,车辆后轮瞬间爆胎,站台被轧得支离破碎,一根路灯杆也被撞倒,车头右侧受损严重。剧烈的撞击让雷某猛然惊醒,急忙调整方向,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平台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雷某的前车牌被一块抹布掩盖,其有违反禁令的嫌疑。经询问,雷某交待,此举完全是出自货车司机的一种习惯,一来是怕同行嘲笑自己驾车技术差,二来是货车司机都忌讳车祸,发生事故后把号牌拆掉或者挡起来,寓意挡住坏运气。民警仔细查验其通行证,才发现其间端倪。原来,雷某错过了东津大桥的通行时间,便用遮挡号牌的方法逃避抓拍和处罚。面对民警质问,雷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民警对事故下达了责任认定,雷某需承担路灯杆和路面的全部维修费用,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令通行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就雷某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