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 刘克兵 张文豪) 12月17日,襄阳东津一男子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刮蹭,强迫对方赔偿医药费,还口出狂言“我喝酒了又怎样?”东津警方在调查核实后,认定男子对事故负全责,被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
当日中午12时许,东津镇营口村村民周某为侄女病愈出院接风,吃饭期间周某喝了二两白酒。饭后,周某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行至大埠街路段时,为避让前方路边停放的货车,向中间道路偏移的过程中,因酒后反应迟钝刹车不及,与对向而来的孙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刮蹭,周某当即摔倒,受轻微伤。
周某从地上爬起来后,抓住孙某不放,向其索要医药费。这时孙某闻见周某身上有酒味,就质问其是否喝酒了。周某也不避讳,直言:“我喝酒了又怎样?”孙某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而周某却是酒后驾车,一口回绝了周某的赔偿诉求。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并有轻微的肢体接触。
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平台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在核查相关证件时,周某无法出示摩托驾驶资格证,其涉嫌无证驾驶;同时,经酒精呼气检测,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4mg/ml,属于酒驾。
民警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该事故出具了责任认定:周某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同时,对其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
面对处罚,周某后悔不已。总以为在农村,驾驶摩托车喝点酒没什么,谁知道自己遭罪不说,还要接受重罚。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