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世鑫)10月12日,记者从襄阳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了解到,去年的一宗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张某甲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另外在本案中张某甲找好友张某乙顶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两个好友因一起交通事故双双入狱。
据办案民警孔喜友回忆,2015年10月4日22时,张某甲驾驶小型客车在长虹北路加气站与骑自行车横过马路的易某相撞,张某甲随后弃车逃逸,致使易某被另一辆小车撞击死亡。
张某甲逃走后,为逃避责任心存侥幸,打电话叫来好友张某乙为撞击顶包。办案民警经询问、调取沿途视频监控等缜密侦查,识破了张某乙的顶包身份,于次日将肇事人张某甲抓获。
张某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张某乙因包庇罪被襄阳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一对损友如此双双入狱。
(作者: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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