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频道 > 扶贫要闻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复制]以山村借宿之名半夜抢劫 多次作案嫌犯获刑十三年
发布时间:2016-12-22 18:49:16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周祖丽)一外地人行至山村某农家,天色已晚,山村老人好心留宿,不料借宿人竟半夜抢劫。日前,魏某被谷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罚金12000元。

  2016年1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魏某来到谷城县赵湾乡左庙村二组,见该组79岁的老人宋某一人在家,便以口渴找水喝为由,与宋边抽烟边闲谈,后魏某见天色已晚,便提出在宋家借宿,宋同意后,俩人同睡一床。

  次日凌晨3时许,魏某以起床上厕所为由,来到宋家厨房,拿着菜刀来到卧室床前,令其交出钱来。宋某告知其没有钱时,魏某举起菜刀威胁说:"我不信,你肯定有钱,把箱子打开,不打开我砍你的脖子,砍你的胳膊。"宋被迫打开卧室木箱锁后,魏某抢走箱内人民币3500元后连夜逃离现场。破案后,追回现金2680元。

  同年2月26日下午,被告人魏某携带手钳等作案工具,来到谷城县赵湾乡桃庄村3组胡某家,见胡某独居草屋,四周无其他住户,便前去敲门。见无人回应,便撬开胡某家房门进入卧室内,撬开卧室内木箱锁盗走人民币19000元后,连夜返回南漳县。破案后,追回14600元。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遵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持刀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12000元。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