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周祖丽)9月4日,笔者从谷城法院获悉,谷城一出租车司机为5元钱打伤乘客,获刑一年,赔偿被害人4万元。
据了解,2015年8月23日,被害人徐某乘座被告人江某驾驶的出租车,由谷城火车站到谷城城关镇阳光城小区,徐某需支付15元车费,但他以出租车未按规定计价为由只付10元,认为被告人江某明宰人。双方发生争执,相互谩骂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江某朝徐某面部打了二拳,后被他人拉开。
被告江某电话报警后正欲离开时,被徐拽住二人再次厮打,后被接警后赶来的民警制止。徐某受伤后,即到医院治疗36天,花医疗费11047元。
经司法鉴定:徐某左耳鼓膜穿孔,损伤度为轻伤二级。在本案审理中,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徐某达成40000元的赔偿协议,徐某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江某从轻处罚。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作者: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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