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洪清)3月8日上午,湖北省宜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军辉与交警大队长孙秀云等一行正在207国道宜城市金铺路段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时,发现有两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当即将这两辆车拦停,并马上通知宜城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前来处理。
经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和过镑单,民警发现,这两辆满载黄沙的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均属湖北省荆门市的一家贸易公司,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8吨,而其中号牌为鄂H0C137的车辆实载23吨,另一辆号牌为鄂H1B137的车辆实载67。17吨,两车都存在超高超长违法改装,属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经进一步检查,民警还发现,这两辆车均安装活动号牌,属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违法行为。
据驾驶员彭某、马某某交代,这两辆车同属于一家运输公司,安装活动号牌是公司老板要求安装的,路上遇到监控卡口时,在驾驶室里将控制拉杆一推,车辆号牌就会倒下去,可以避免被抓拍,过了监控卡口,将控制拉杆一拉,车辆号牌就恢复原位。
目前,这两辆车已被民警押送到指定汽车修理厂切割恢复原状。同时,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彭某、马某某进行了处罚,两车因车辆改型,均被依法处以500元的罚款;因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驾驶证均被依法记1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鄂H1B137自卸车超载100%以上,驾驶证被记6分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鄂H0C137自卸车超载30%以上不足100%,驾驶证被记6分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作者: 编辑: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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