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名受害群众在发还仪式上领回民警为其追回的被盗现金。通讯员 欧阳智慧 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周小蕾)2017年3月15日,一名受害群众在发还仪式上领回民警为其追回的被盗现金。
“破案与追赃并重,把受害群众的损失减到最小。”3月15日上午,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在该县中央广场举办“冬春打防百日会战”赃款赃物公开发还仪式,将公安机关在打防侵财犯罪追回的250万元赃款赃物,现场发还给受害群众。
(作者: 编辑:张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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