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颜德勇、吴艳萍)“要我在这样温馨和谐的环境里,对着那一个个慈祥和悦的面容去抠疤揭短说不足,我真开不了这个口。这个官司我不打了,我撤诉!”6月5日上午,王女士走出湖北省谷城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当着前来陪诉的亲人面,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说出了上述一段话。这是该院探索“离前劝和”又取得的成效之一。
“离前劝和”是去年6月,该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来推出的成功经验。5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莅临谷城法院检察指导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离前劝和”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据悉,为全面打造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谷城县法院集中一周时间培训,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在硬件设施上也建立了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除在调解室内摆设了花草植物、沙发座椅,设置了“和风细雨 化解纠纷 互谅互让 握手言和”标语,在宣传展架上陈列着《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册、妇女维权手册等各种家事纠纷相关的法律宣传手册,还特将审判庭的门牌换成家事纠纷调解室,将审判庭上严肃的“原告”、“被告”席位改成亲切的“丈夫”、“妻子”席位。
“家”的环境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据该院数据统计,2016年6月以来,该院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196件,结案1106件,结案率92。47%。其中:判决结案411件,调解结案534件,撤诉结案161件。收、结案均与同期比上升,调撤率62。83%,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处理在基层,无一起信访、上访案件发生。
“家事纠纷调解室主要是对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夫妻进行劝和、调解工作,有些年轻的夫妻是因一时冲动闹离婚,有些夫妻是因为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离婚,像这类要求离婚的夫妻劝和的可能性都比较大。如果因为细节问题导致判离,对社会、家庭都会起到副作用。”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新雯说。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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