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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男子垃圾堆旁捡到身份证 冒用证件上网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8-01-17 17:43:55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杨冰鑫)荆门一男子用捡到的他人身份证上网,失主发现后及时报警,最终该男子被处以行政罚款。

  1月14日19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在竹园北路一网吧上网。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找到报警人王某(男,31岁,钟祥人)。经了解,王某称其身份证被董某(男,20岁,东宝区子陵镇人)冒用,在该网吧71号电脑上网。民警迅速对董某的身份和上网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董某确实是使用王某的身份证进行登记上网的,便将董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查,董某如实供述了其冒用王某的身份证登记上网的违法事实,其称2012年在火车桥下的垃圾堆旁捡到了王某的身份证,因当时自己没有办理身份证,便使用王某的身份证登记上网,之后自己办理了身份证,但由于习惯了,便继续用王某的身份证登记上网。

  据王某介绍,其曾在2010年逛庙会时不慎将身份证丢失,之后便补办了身份证。因经常到网吧上网,便在手机上安装了一个app软件,只要使用身份证上网便能收到短信提示。1月14日下午,王某收到一条短信,显示其在东宝区竹园北路一网吧71号机器上网,便迅速驱车从钟祥赶至荆门,找到了该网吧内正在上网的董某。

  目前,董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已被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涉事网吧的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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