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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23岁男子借宿同事休息室 为5200元钱偷卖其8台电脑被拘
发布时间:2018-03-14 15:28:18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宋建彬、戈阳)古言: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意为:即使受人一点小小的恩惠也应当加倍报答。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得到别人的帮助不但没有感恩,还利用别人善意的帮助,做出违法行为,着实令人唏嘘!

  “我们公司之前办公地点的8台电脑不见了。”近日,湖北十堰的李先生急急忙忙赶至了茅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民警经过详细询问迅速了解了基本案情。原来,李先生之前在三堰人商家电附近开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因生意不佳在去年年底就关门停止营业了,但所有的游戏设备及办公电脑都还放在公司里。在今年年初,李先生前公司员工刘姓男子联系他说想在十堰找份工作,但因没找到合适的租住地,就想在公司休息室借住一段时间,等找到合适的租住地就搬出去。想着大家之前是同事一场,自己三堰办公点的休息室空着也是空着,李先生就同意了刘某的请求,让他住进了休息室。就在3月7日那天,李先生到三堰公司清点财物,想要把存放的游戏设备及办公电脑转卖后改行做其它生意。可等他到了公司,发现之前存放在大厅内的8台电脑竟然不见了,但公司的门锁却都是完好无损,而借住的那名刘姓男子却像消失了一样,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奈之下,李先生便选择向民警报警求助。

  获悉此情况后,民警初步判定刘姓男子作案嫌疑较大,立即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对李先生提供的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可所有的研判结果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考虑到刘某只有23岁,根据已往的办案经验,把找人的重点放在了网吧。果不其然,在对的十堰各网吧的信息登记进行查询时,刘姓男子曾经在几个网吧里上网的大量信息立时呈现在民警眼前。为了尽快抓住刘姓男子,最大限度挽回李先生的损失,刑侦大队人民中队的办案民警立即对几个网吧进行了蹲守,就在3月8日,也就是接到警情后不到40个小时,刘某便在张湾区大岭路一网吧内被民警成功抓获。

刘某被执行拘留。通讯员供图

  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刘某追悔莫及,表示自己只是一时的窘迫和贪恋导致自己犯了错,并如实供述了其在未征得受害人李先生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内的8台电脑以5200元的价格售出,所得的赃款也已全部挥霍。办案民警并未就此结案,他们根据汤某提供的倒卖线索,一日之内便将8台电脑全部追回并发还给了受害人李先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羁押于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襄阳频道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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