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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男子微信群中散布“有毒香皂”谣言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7-24 08:52:27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汤洁、卜旭旭)一男子复制谣言“岳阳版”,以旧翻新篡改地名,利用微信群传播扩散,称“‘有毒香皂’迷晕百姓顺走钱财”,在全国多地流传。7月23日,宜城警方破获破获一起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案,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某。

  7月20日,宜城市公安局刘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谣言信息:“大家要相互转告,昨晚十点左右有一批人在宜城高速收费站下车,一批去刘猴,一批在李当。他们穿着和尚服,拿着香皂,到别人家推销,让别人闻香皂,一闻过一两分钟就晕倒,然后进屋把值钱的东西拿走。今早刘某某先生家的财产都被拿走了。赶快转发,免得上当。”

  该谣言在7月19日19时至23时迅速扩散开,传播高达2878次,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对此,刘猴派出所联合网安大队迅速采取行动,锁定并抓获了违法嫌疑人陈某某。

  经审讯,陈某某,男,37岁,宜城李当人,据其交待7月19日,其在“魅力家乡团山村”微信群中看到该谣言的“岳阳版”后,想开个玩笑,随手将该信息中的地名改为宜城刘猴和李当,将受害人姓名改为刘某某后在群内发布。

  群内有网民看见后提醒其不要开这种玩笑,但陈某某不以为意,没有澄清,直到晚上10时许陈某某发现该信息扩散了,感觉出大问题了,就在该群发了声明,称该信息系玩笑,不是真的,但为时已晚。

  鉴于陈某某事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宜城警方对陈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对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会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决不手软。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