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俊逸)襄阳一女子梁某不满小区物业,用车辆堵门,民警劝阻竟遭拍砖,梁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樊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8年4月15日,梁某和陶某因不满小区物业停车收费问题,分别将自己的黑色大众朗逸轿车和白色富康轿车停放在襄阳市樊城区某小区门口,导致该小区进出车辆和道路受阻,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二人劝说无效后报警。
定中门派出所赵警官和田警官赶到现场后,告知其堵门是违法行为,劝其二人尽快把车挪走。梁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强行将赵警官正在使用的执法记录仪夺走,赵警官要回执法记录仪后,梁某从旁边花坛拾起一块地板砖砸到赵警官左肩部。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梁某于4月15日被刑事拘留,4月25日被逮捕。归案后,梁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被害人赵警官书面表示对梁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梁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梁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系初次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作者: 编辑:张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