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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古墓风云 23名“摸金校尉”梦断苏家垄

发布时间:2018-11-10 15:45:30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讯 通讯员 谢征宇

  “我曾当过兵,因在部队表现好还入了党,如今沦为阶下囚,手里接的工程也‘黄’了,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啊!”

  2018年11月6日,悔恨交加的犯罪嫌疑人詹某在京山市看守所与管教干部张爱军谈心时说。就在一个多月前的9月13日,公安部督办的湖北京山苏家垄古墓葬案一审开庭,包括詹某在内的第二批落网的6名“盗墓贼”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自2016年以来,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湖北、河南两地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京山市警方牵头成立的专案组经过2年零8个月的艰苦侦办,跨省追逃辗转往返46次,终于在2018年9月成功侦破湖北京山苏家垄古墓葬案系列盗掘案件,涉及实施盗掘、出资、销赃、倒卖文物等各个环节的23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22件文物被陆续全部追回。案件侦办工作得到了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评价,盛赞此案为“2018湖北侦办盗掘古墓葬第一案”。

  追回文物经国家文物鉴定机构鉴定,其中国家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4件。

湖北京山苏家垄古墓葬案一审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京山警方牵头成立的专案组跨省追逃辗转往返46次。通讯员供图

苏家垄古墓葬被盗掘。通讯员供图

文物被追回。通讯员供图

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供图

  古曾国“金道锡行”南路重镇 吸引了多少贪婪的目光

  作为历史上曾经一度强大的曾国,在史书上并没有任何文字记载,只能通过考古寻找证据。据权威文史专家给出答案是:曾国和随国是同一个诸侯国。《左传》记载“汉东之国随为大”,意为周王在汉水东面分封的诸国中随国最大,曾国存在时间跨越700余年。

  1966年,湖北京山苏家垄村群众在挖水渠时,发现了西周时期最高礼制规格的九鼎七簋、曾仲斿父铜方壶等近百件高等级青铜器。曾仲斿父铜方壶被国家博物馆收藏,一度引起轰动。1978年在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曾侯乙编钟等大量精美器物,震惊世界。这些礼器均由高品质青铜制造。青铜,古又称“吉金”,在诸侯争霸中,铜是重要的战略物资,祭祀、战争都离不开它,谁掌握了铜,谁就有了建立强大势力的基础。苏家垄发现的大面积的冶炼遗存、出土铜锭与厚重的青铜器以及“曾伯桼”铜器,都说明古曾国是“金道锡行”的南路重镇。

  2013年3月,苏家垄被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曾出土的铜锭、鼎、簋、车、马等文物是古曾国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实物例证,引起考古界注意,也吸引了不法之徒的贪婪目光。

  2016年1月20日,大洪山南麓的湖北省京山县坪坝镇,清晨一大早,在苏家垄守夜的保安万亚州、周以清匆匆赶到坪坝派出所报案。

  通过对惊魂未定两人的询问,民警了解到了一起恶性案件,昨天夜里,有几名胆大妄为的盗墓分子,通过采取喷辣椒水、灌安眠药等野蛮方式暴力控制值班人员,对古墓进行了盗挖。接警后,京山警方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展开侦查。

  循线大追赃7名嫌疑人归案 山重水复发现“案中案”

  1月20日,是农历腊月十一,天气异常寒冷。但已近年关的坪坝街,却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昨天夜里的邪恶掩映在一派祥和的节日氛围里。

  现场位于京山县坪坝镇苏家垄地段,紧邻随州市郑家河水库。这里山峦起伏,水网密布。从已出土的文物铭文上看,坪坝镇一带很可能是2000多年前西周统治集团“金道锡行”(指运输、冶炼青铜器的地方)南路重镇,这里曾是曾国(史称随)的统辖地。

  在现场勘察时,刑事技术人员请人将盗坑土清理出后,发现了青铜锈蚀的土层。进一步扩大搜索范围,民警们还发现了铁锹、麻绳、盗墓铲、矿泉水等物。综合分析情况,侦查专班认为,犯罪嫌疑人为5人以上作案,且极有可能盗窃成功。鉴于案情重大,京山县公安局成立了侦破“2016·1·19”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2016年1月27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全力侦办苏家垄文物案件的通知》,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湖北省公安厅、荆门市公安局相继抽调刑侦骨干组加入专案组,直接参与破案工作。

  作案人蒙面,开套牌车作案,怎么查?

  虽然困难重重,但工作依旧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在武汉市公安局的协助下,侦破专班经过对进出坪坝镇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了筛选。经过5昼夜的艰苦工作,专班民警从海量的信息中,终于揪住了这群狡猾盗墓人的“狐狸”尾巴。一辆白色比亚迪越野车进行了警方的视线,在对车辆进行分析后,侦查人员确定该车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杨某。通过公安部画像专家对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的遮挡人像进行画像复原,成功比对一名嫌疑人张某伟,经查询,张某伟为杨某的姐夫,现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经营一家水果店。

  在对张某伟的调查中,专案组根据群众举报,获知该团伙成员张某伟和刘某全、田某斌、王某祥等人约好准备去湖北当阳盗古墓。2016年4月25日,专案组一行12人由京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郑斌带领,悄悄包围了河驻马店市区某商业街一家有名的羊肉汤馆。

  然而百密一疏。先期负责侦查的几名便衣民警在进入餐馆时,陌生的面孔引起了曾在当地刑警队当过辅警的詹某的怀疑。见势不妙的他当即眼神示意邻桌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田某斌、王某祥离开。坐在拐角处的刘某全因离得远,正低头喝汤,没有得到“逃跑”信息。田某斌、王某祥、詹某等3人在民警收网前悄悄离开。当时,民警将汤馆的人全部带到派出所,经审查甑别,犯罪嫌疑人刘某全落网。

  案件开局第一仗便遭遇了“滑铁卢”,让参战民警情绪一度很是低落。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全从河南押解回京山的路上,为了让他放下思想包袱,侦查员们一直与他交谈,当得知他嗜烟如命时,民警们时不时递给他一支烟,让他打开了话匣子。从谈话中得知,刘某全以前干过矿工,肯吃苦、会干活的他是许多“道上人”(指盗墓人)眼中的“能人”,凡有墓要盗,一般都会找到他,说起这点,刘某全颇有些得意。但侦查员们并没有发现他作为一名“能干”盗墓人的光鲜和亮丽,他一直无业,家里有妻子和两个十多岁的孩子,生活过得异常窘迫。

  在经过多轮较量后,刘某全终于败下阵来,交待了他2014年11月27日来京山参与盗挖京山县苏家垄古墓的作案事实。

  据刘某全交代,11月27日,由湖北籍的代某、刘某负责放哨,刘某全和黄某波、张某伟、熊某良等河南籍的盗墓人员在京山市苏家垄村,通过探测仪找到古墓位置后,经过2夜挖掘、回填、再挖掘,盗得16件青铜器,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叶县一名叫“五哥”的人。

  这是一起警方以前并未掌握的案件,参与者有10多人,盗墓参与人员之间互相不知道姓名,以绰号相称。得知有意外收获,专案指挥部决定“撸草打兔子”,循线追踪,一查到底。查找团伙成员的真实姓名,成了案件侦办的头等大事。

  警方决定从“五哥”入手展开调查。据调查,“五哥”在当地颇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自己开了一家加汽站,经常开一辆别克商务车。当侦查员悄悄来到他的站内时,身材矮胖的“五哥”正在店内喝茶,民警们当即将他堵在店内擒获。

  经审查,得知“五哥”实名徐某五,时任村支部书记,是当地的县人大代表。起初,徐某五心怀侥幸,拒不讲明实情。为突破徐某五,专班民警对徐的“介绍人”石某新展开抓捕。

  “我们是警察,正在执行公务,小心枪走火!”面对围拢过来的10多位石某锋的亲属和同村村民,抓捕专班民警彭飞急中生智大声吼道。2016年5月19日,经过2昼夜的蹲守,开车回家的时某锋在其老家被民警堵在乡村公路上,在经过激烈的对峙后,面对微型冲锋枪黑洞洞的枪口,时某锋放弃了抵抗。

  2016年5月26日,因车上搜出了几件“盗墓”的专业工具,和时某锋一起为徐某五买文物把关的“文物专家”王某生,在京珠高速鄂豫安检站被高速巡警查获落网。

  2016年7月26日,经过10多个昼夜不间断跟踪,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谢勇军、民警黎良峰终于发现了买家王某良的踪迹。当日下午5时许,在郑州市人流如织的中原路上,王某良驾驶灰色小轿车缓缓前移,对向车道行进的民警们迅速在红绿灯路口左行,并紧“咬住”将该车,当前方红灯亮起,民警迅速下车步行赶上拉开车门,一把将在路口等红灯的王某良擒获。

  部分成员落网后,审讯工作同步展开。在团伙成员石某锋、王某生相继落网并交代作案事实后,徐某五觉得顽抗,再无任何出路,他便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自己的作案事实。

  原来,刘某全等人盗得16件青铜器后,一直住在随州封江水库边租来的别墅内联系买家,刘某全联系上了石某锋,石某锋又通过王某生联系上了徐某五,徐某五以120万买入16件青铜器后,以160万元卖给王某锋,徐某五按照将16件青铜器运到平顶山南高速路口处,转移到在此等候的王某锋车上。民警在获知16件青铜器下落后,将涉嫌倒卖文物的王某锋之子王某良抓获。经反复做思想工作,王某良的妻子将16件青铜器送到了京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湖北省博物馆专家鉴定,涉案一级文物4件:春秋早期铜盘匜1套2件、铜方壶2件;二级文物8件:春秋早期的铜鼎3件、铜鬲5件;三级文物4件,均为春秋早期的铜銮铃。

  跨省大追逃16名嫌疑人落网 柳暗花明攻破“部督案”

  “2014.11.27”案的全部16件青铜器文物悉数追回,令侦查专班民警们很是欣慰,但公安部督办的“2016.1.19”案件却没有一点眉目,让专班成员一筹莫展。

  但从案发现场的情况看,盗掘发生在同一个地点,专案组分析,应该有“2014.11.27”案参与者参加了“2016.1.19”案件。有可能因涉及“麻醉”、捆绑等暴力情节,部分作案成员担心受到法律“严惩”而没有供述。

  针对这一问题,为打开案件突破口,专案组确定了下段的工作思路:一是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对“2014.11.27”案在逃嫌疑人张某伟、刘某、黄某波展开抓捕。二是对已抓获的刘某全、王某生等人开展政策攻心,深挖余罪工作。

  时间转眼到了2017年8月,对先期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进行起诉阶段。

  2017年8月12日,被列为网上逃犯的张某伟在河南省上蔡县高速公路检查站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民警连夜赶到当地,对其展开突审。

  在无可辨驳的事实面前,张某伟立即傻眼了,他没想到自己觉得近乎“天衣无缝”的盗墓活动,竟然被警方掌握得如此清楚,他的每一次行动,都没有逃过警方的“天眼”。在短暂的沉默之后,他开始交代自己的事情。

  “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我在驻马店内卖西瓜,接到熊某电话,叫我找几个人去湖北干活(指挖古墓)……我分了12万元……”张某伟交代了自己作案的详细经过。从交代中,民警得知,湖北本地随州的代某负责安全,河南外地的负责技术、联系买主,交易变卖,双方各得赃款的一半。初次合作,负责安全的代某分得50万元,其他人按比例分得12万至32万元不等的现金。

  “我想清楚了,2016年1月份,我们还同老黄(黄某波)等13人去湖北京山挖过一次古墓,挖出了6件,卖了50万元……”张某伟继续交代自己的作案事实。

  鉴于第一次作案时,负责安全的代某独得50万元,黄某波觉得这人要钱“太狠”,而黄某波一帮人真不敢把代某这个“狠角色”怎么样。据民警调查,代某自小习武,是当地一家洪拳武馆师傅的大弟子,近几年由于武功了得,成了随州当地有名的“混子”。随着调查的深入,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逐渐呈现在侦查专班面前。黄某波、刘某、代某、詹某志、刘某江,胡某明、石某福、武某北等10多人陆续摆上了侦查专班的追逃“榜单”。这其中,既有“2014.11.27”案的漏网之鱼——代某等人,也有参与两次作案的“双料”在逃人员——黄某波、刘某等人,还有参与“2016.1.19”案的重点抓捕对象——詹某志、董某祯、刘某江、刘某生、胡某明等人。

  抓捕代某时,专班人员颇费了一番心思。2016年5月6日,当代某出现在侦查员视野中时,民警黎良峰迎上去,刚一近身就突然抓住其双手,刑侦大队教导员郑斌也迅速从后面猛然抱住代某的双腿往后一扯,代某倒地后,众民警一拥而上,将代某制服抓获。

  2017年1月18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侦查专班民警蒋小波、王德新在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的帮助下,找到了詹某志所住的小区,当詹从住宅楼上走下来时,被民警塞进了早已等候在一旁的警车。

  经过11个月的辗转河南、湖北30余次追捕,黄某波、刘某江、石某福、武某北、詹某志、董某祯、刘某等12人先后落入法网。

  经过对落网人员的审讯,案情逐渐明朗。2016年1月19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波邀约张某伟、刘某江、刘某及马某等人一起到湖北省京山县坪坝镇苏家垄古墓群盗挖,黄某波、张某伟、武某北等人蒙面后踹开保安执勤室,使用辣椒水喷射2名值班人员,又强行灌液体安眠药致二人昏迷,在控制昏迷的值班人员后,黄某波带领张献伟、石某福等人在苏家垄古墓群墓区盗得青铜器六件(其中铜簋四件、铜方甗一件、铜鬲一件)后逃离作案现场。后来刘某江等人以75万元价格卖出。2016年2月10日左右,六件青铜器文物又以90万的价格转卖给河南省信阳市胡海明。2018年8月22日,京山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胡某明的店内追回被盗掘的青铜器六件。

  经湖北省博物馆专家对涉案六件文物的真伪、等级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铜方甗一件,全器由甑和鬲两部分组成,时代属于春秋早期,定为一级文物;铜簋四件时代属于春秋早期,定为二级文物;铜鬲一件时代属于春秋早期,定为二级文物。

  2017年12月29日,京山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全、代某、黄某波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8年6个月、11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徐某、石某、王某生、赵某、田某犯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3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5到4万元不等;同时对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8年9月13日,“2016.1.19”案一审开庭,6名犯罪嫌疑人当庭接受了审判。

  远近勾结、分工明确、为盗贩黑色利益铤而走险

  京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剑说:“在对这2起案件的侦办中,我们发现了盗墓团伙呈现专业化、智能化的新特点。具体到这2起案件,就是典型的河南人等外省人出资、出“技术”、找销路,湖北本地人出力,保障“安全”分赃的盗墓模式。他们拥有较为先进的探测仪器,成员中既有懂爆破的工人,又有懂文物鉴定知识的文物收藏爱好者,他们彼此勾结又相对独立,形成了盗贩文物的黑色链条”。

  据京山市公安局参与办案的民警介绍,这些盗墓人员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为避免警方追踪,在参加盗墓活动时,他们吃住均在租住屋或小旅馆中,一般不用身份证登记住酒店,以免留下线索,引起警方注意。

  在苏家垄墓南侧一坡地上,记者看到了被盗掘的探坑。京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郑斌说,盗墓坑现已被填埋,盗墓分子曾在这里“忙活”了两个晚上,盗洞开口长150厘米、宽80厘米,盗洞深8.2米。由于土质较坚硬,他们第一天晚上挖到一定深度后,作了回填处理,第二天接着挖才挖出了青铜器。

  “出资人”黄某波交代说,这个大坑就是他看着挖掘的,挖到“货”后就在接近洞口的地方做个隔挡,上部用土将盗洞回填,探坑填埋。周边都是庄稼地,大墓被盗后很难被人发现。

  记者了解到,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家庭不富裕,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曾经因盗窃4次被判刑。在看守所里,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伟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在河南老家一带,盗墓一直被视为发财致富的捷径。

  “我知道盗墓是犯法的,但是我没想到这么严重。”面对记者,他一脸懊悔地说。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