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世鑫)1月4日,记者从从襄阳市2018年“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知:2018年全市共改造棚户区35333套。
其中,襄阳市房管局已向襄城区和樊城区提供了一批公租房,专用于棚改居民申报。对被征收房屋为唯一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时房屋面积补偿款(不含各项奖励补助等)不超过40万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2017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4690元/月)、家庭名下车辆(车辆本身价值须在12万元以内)总数不超过1台的征收家庭,本人自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同意按照相关标准足额交纳租金的,凭房屋征收协议按现行相关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组织被征收人,按上述条件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目前,襄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棚改安置房分异地集中建设和就近集中建设两种方式,其中:异地集中建设的棚改安置房共4个项目,计划建设安置房源18129套。
(作者: 编辑:张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