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洋 见习记者韩丽 通讯员欧阳倩 杨雨)9月23日,2020年襄阳高新区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启动,出台了《襄阳高新区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挖掘和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打造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瞪羚企业是指符合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具有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等特点的科技型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是指围绕襄阳高新区主导产业开展创新创业,有望成长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企业。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的数量往往代表着这个地区的创新活力,也代表着未来这个区域的发展速度。
《办法》规定,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注册地、税收、统计关系落户在襄阳高新区内,注册两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瞪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潜在瞪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符合襄阳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智慧经济、在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企业和企业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高成长企业,襄阳高新区联合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启动“瞪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给予瞪羚企业和潜在瞪羚企业必要政策支持。
其中,首次被认定为襄阳高新区潜在瞪羚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连续三年被认定为潜在瞪羚企业的,再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被认定为襄阳高新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连续三年被认定为襄阳高新区瞪羚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潜在瞪羚企业升级为襄阳高新区瞪羚企业的,给予差额奖励。
支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发展云制造、共享制造、智慧生产、跨界生产等新模式,对工业领域数字能效提升项目给予补助。支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引进具备重大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高新区新兴产业提供持续创新支撑的高水平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类人才项目,优先享受高新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优惠政策。
鼓励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凡列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按实际到位支持资金的20%给予及时足额配套。对于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成功申报湖北省研发费后补助项目,按省、市实际到位资金的20%优先给予配套支持。支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购买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按实际成交价的10%给予购买补助,每家企业的补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