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交警支队最新消息

襄州交警大队破获一起“顶包”骗保案

发布时间:2018-12-20 17:46:05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李琦雯)2018年11月25日19时23分,襄州区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襄洪路黄龙镇战胜村路段一轿车与一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余云海立即赶到襄州区人民医院找到报警人杨某瑞,该人自称是肇事司机,其本人于当天17时15分左右,驾驶鄂FH8J**福特牌轿车在黄龙镇罗岗村冯湾路口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司机贺某会受伤严重,正在襄州区人民医院抢救。由于受害人贺某会正在手术室抢救,余云海就先对“肇事轿车”进行了勘查、拍照,但是经过初步查看,未发现车身有碰撞和刮擦痕迹。之后,余云海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在杨某瑞指认的现场,民警未发现受害人贺某会驾驶的摩托车,也未发现任何因交通事故形成的碎片、散落物等物证。

  11月27日下午,杨某瑞给民警打电话称其在黄龙镇战胜村一村民家中找到了受害人贺某会骑的摩托车。11月28日早上,杨海瑞指认朱某(男,36岁,家住黄龙镇战胜村固桥)的剥板厂里停的一辆SHINRAY牌二轮摩托车就是受害人贺某会的摩托车。证人朱某也称该摩托车是在事故现场发现的。

  11月30日,余云海在医院对贺某会进行了详细询问。贺某会陈述与杨某瑞陈述基本一致。但是,经痕迹鉴定,不能确认鄂FH8J**福特牌轿车与SHINRAY牌二轮摩托车是否发生接触。面对证人证言和双方当事人陈述,余云海心存疑惑:贺某会受伤如此严重,为什么肇事轿车和二轮摩托车之间却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12月10日,余云海再次在医院对贺某会进行询问。贺某会的陈述露出了很多破绽。随后,余云海又到冯湾附近村庄进行走访。结果证明,事故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案件事实不符,证人朱某也提供了虚假证言。之后,民警再次找到朱某,通过政策攻心,朱某推翻了之前“在襄洪路冯湾路口捡的受害人摩托车”的陈述,向民警坦白“摩托车是杨某海推过来的”。当天下午,余云海传唤杨某瑞到交警大队再次接受调查,杨某瑞交代此案的肇事司机是父亲杨某海,肇事车辆是货车鄂F79***。

  事故发生后,当贺某会的家属得知杨某海没有驾驶证,肇事货车也没有保险时,就有人提议让杨某海之子杨某瑞报假警称自己驾驶小轿车和贺某会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逃避高额的医疗费和赔偿费,杨某瑞主动为父亲杨某海顶包。为了避免民警对受害人的摩托车起疑心,杨某海于11月26日上午,将其自己的SHINRAY牌二轮摩托车推到朱某的剥板厂,冒充贺某会驾驶的摩托车,并交代朱某欺骗民警摩托车是11月25日晚上在襄洪路冯湾路口捡到的。12月12日晚,民警在杨某海家中查获了肇事货车鄂F79***并依法暂扣,并在朱某厂里找到了受害人贺某会的摩托车。经过鉴定,鄂FEH5**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的受损痕迹及部位与鄂F79***五征牌自卸低速货车右后角的受损痕迹及部位吻合。至此,该起由肇事人伙同受害人及证人企图通过更换驾驶员和事故车辆共同骗取保险金的案件成功告破。

  2018年12月14日,杨某海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12月17日,杨某瑞、朱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