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邓丽)1月16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妻子将车辆交给无证丈夫驾驶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的陈某和他的妻子代某一同受到了处罚。
1月16日14时,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九集镇旧县铺村委会门口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在离执勤点5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驾驶员下车准备离开,民警立即追了上去将驾驶员现场控制,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陈某称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在学习驾驶,当天自己和妻子代某一同去县城办事,回来的路上妻子代某为了让陈某练练手,把车交给了陈某来开,结果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一千元,并拘留五日,陈某的妻子代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被处罚一千元。
陈某和代某因为自己的一时侥幸付出了代价,在此交警也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无证驾驶。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