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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路捡轮胎索竟要高额报酬 警民批评教育后知错归还

发布时间:2018-11-30 11:09:52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杨永定 范青发)是拾金不昧还是拾金不退?其实这个命题早有答案。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拿,捡到东西要归还,这是我们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之一。近日在328国道老河口孟楼路段,一女子捡到大货车掉落的轮胎后拒不归还,并索要高额报酬。

  民警将田某从车下拉出。通讯员供图

  2018年11月27日上午11时许,老河口市公安局孟楼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捡到我的轮胎不还,还讹我,请你们帮帮我。民警快速处警到达现场,货车司机刘某正与捡轮胎的女子田某争论。民警对当事人刘某、田某和围观的群众进行询问,得知刘某一行人驾驶四辆新货车车头前往河南交货,途径孟楼路段,由于道路施工,路面崎岖,绑在车底的新轮胎备胎颠簸掉落,恰巧被住在路边的田某捡到,田某向刘某索要800元钱报酬,因为数额太多刘某没答应,田某就将轮胎抬回自己家中,刘某着急下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向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捡到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占有捡拾物品,本身就是不当得利,如果有恶意侵占、拒不返还的情形,则可能涉嫌侵占罪,将会受到法律处罚。熟知,该女子竟不同意民警的调解,直接钻进车轮下面,撒泼扯皮,以“死”对抗。为了田某的生命安全,民警立即将其拉出,警告她如果再无理取闹将依法将其拘留。最终迫于法律威严,田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轮胎归还给失主刘某。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继承和发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捡拾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应及时报警,将失物交由警方处理。(未经老河口警方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