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邱毫)近日,南漳警方依法将报复毁财的违法行为人凃某执行行政拘留。
6月16日9时许,南漳县公安局武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林某(男,52岁)报案称:其种植的玉米被人打农药毒死,要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勘查调查,通过走访摸排,与林某同组的凃某(男,64岁)很快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其初,凃某对毁财行为矢口否认。后在民警的政策攻心和法律教育下,凃某承认了自已报复毁财事实。
经查,今年4月间,凃某未经林某同意,砍伐了林某家的竹子,赔偿了林某500元损失。对此,凃某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6月初的一天凌晨3时左右,凃某窜至林某玉米田及菜园内,用事先购买的除草剂喷洒在玉米苗及蔬菜上,致林某玉米苗、蔬菜全部死亡。
6月22日,凃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八日之处罚。
(作者: 编辑:于静蓉)